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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说新语-政事第三19

桓公在荆州[88],全欲以德被江、汉[89],耻以威刑肃物[90],令史受杖[91],正从朱衣上过[92]。桓式年少[93],从外来,云:“向从阁下过[94],见令史受杖,上捎云根,下拂地足[95]。”意讥不著。桓公云:“我犹患其重。”

【译文】

桓公温任荆州刺史,一心想在江汉地区施行德政,不愿以严刑峻法威慑百姓,令史受杖责,刑杖只从官服上掠过。桓式年纪尚轻,从外面回来,说:“刚才从官署前经过,看见令史受杖刑,上拂掠云脚,下擦过地足。”意思是讥讽没打在身上。桓公说:“我仍然嫌责罚太重。”

【注释】

  • [88]桓公:指桓温。晋穆帝永和元年(公元345年),温调任荆州刺史。
  • [89]被:覆盖,荫庇。江、汉:指长江和汉水相接的地区,即荆州地区。
  • [90]威刑:威势权力,刑法政令。指严刑峻法。肃物:威慑百姓。物,人,众人。
  • [91]令史:晋时中央或地方州郡中的低级官吏,掌文书或庶务。
  • [92]正:只。朱衣:指官服。
  • [93]桓式:桓歆,字叔道,小字式。桓温第三子。仕至尚书。
  • [94]向:刚才。阁下:官署前。
  • [95]云根、地足:云根喻其高,地足喻其低。二句言杖刑时,杖不着人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