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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第十四章

[原文]

视而不见,名曰夷①;听之不闻,名曰希②;搏之不得,名曰微③。此三者不可致诘④,故混 而为一⑤。其上不徼⑥,其下不昧⑦,绳绳兮⑧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⑨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 之象,是谓惚恍⑩。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。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⑾。能知古始, 是谓道纪⑿。

[译文]

看它看不见,把它叫做“夷”;听它听不到,把它叫做“希”;摸它摸不到,把它叫做“微”。 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,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。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;它的下面 也不显得阴暗晦涩,无头无绪、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,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 状态。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,不见物体的形象,这就是“惚恍”。迎着它,看不见它的前 头,跟着它,也看不见它的后头。把握着早已存在的“道”,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。 能认识、了解宇宙的初始,这就叫做认识“道”的规律。

[注释]

  • ①夷:无色。
  • ②希:无声。
  • ③微:无形。以上夷、希、微三个名词都是用来形容人的感官无法把握住"道"。这三个名词都是幽而不显的意思。
  • ④致诘:诘,音ji(阳平),意为追问、究问、反问。致诘意为思议。
  • ⑤一:本章的一指"道"。
  • ⑥徼:音jiao(上声)。清白、清晰、光明之意。
  • ⑦昧:阴暗。
  • ⑧绳绳:不清楚、纷芸不绝。
  • ⑨无物:无形状的物,即"道"。
  • ⑩惚恍:若有若无,闪烁不定。
  • ⑾有:指具体事物。
  • ⑿古始:宇宙的原始,或"道"的初始。
  • ⒀道纪:"道"的纲纪,即"道"的规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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