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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第三章

[原文]

不上贤①,使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②,使民不为盗③;不见可欲④,使民不乱。是以圣人之 治也,虚其心⑤,实其腹,弱其志⑥,强其骨,恒使民无知、无欲也。使夫知不敢⑦、弗为 而已⑧,则无不治矣⑨。

[译文]

不推崇有才德的人,导使老百姓不互相争夺;不珍爱难得的财物,导使老百姓不去偷窃; 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,导使民心不被迷乱。因此,圣人的治理原则是:排空百姓的 心机,填饱百姓的肚腹,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,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,经常使老百姓没有 智巧,没有欲望。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。圣人按照“无为”的原则去做,办 事顺应自然,那么,天才就不会不太平了。

[注释]

  • ①上贤:上,同“尚”,即崇尚,尊崇。贤:有德行、有才能的人。
  • ②贵:重视,珍贵。货:财物。
  • ③盗:窃取财物。
  • ④见(xian):通“现”,出现,显露。此是显示,炫耀的意思。
  • ⑤虚其心:虚,空虚。心:古人以为心主思维,此指思想,头脑。虚其心,使他们心里空虚,无思无欲。
  • ⑥弱其志:使他们减弱志气。削弱他们竞争的意图。
  • ⑦敢:进取。
  • ⑧弗为:同“无为”。
  • ⑨治:治理,此意是治理得天下太平。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不尚贤,使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;不见可欲,使心不乱。

  • 贤,犹能也。尚者,嘉之名也。贵者,隆之称也。唯能是任,尚也曷为?唯用是施,贵之何为?尚贤显名,荣过其任,为而常校能相射。贵货过用,贪者竞趣,穿窬探箧,没命而盗。故可欲不见,则心无所乱也。

是以圣人之治,虚其心,实其腹,

  • 心怀智而腹怀食,虚有智而实无知也。

弱其志,强其骨。

  • 骨无知以干,志生事以乱。

常使民无知无欲,

  • 守其真也。

使夫知者不敢为也。

  • 知者谓知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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