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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说新语-政事第三九
王安期为东海郡[44]。小吏盗池中鱼,纲纪推之[45]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与众共之[46]。池鱼复何足惜!”
【译文】
王安期任东海郡内史。有个小吏偷了池塘里的鱼,主簿查究他。王安期说:“周文王的苑囿,与民众共同享用。池塘里的鱼又有什么值得吝惜的!”
【注释】
- [44]王安期:王承,字安期,晋太原晋阳(今山西太原)人,晋汝南太守王湛子。累迁东海内史,为政清静,吏民怀之。避乱渡江,为镇东府从事中郎。东海郡:晋代郡名,治所在郯(今山东郯城)县。
- [45]纲纪:州郡主簿一类的官。见《德行》1注。推:推问,查究。
- [46]“文王之囿”二句:文王,周文王。囿,苑囿,猎场。事见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。讲述了“文王之囿,刍荛者往焉,与民同之”的善政。